Terms & Conditions
更新日期: 2024年 7月19日
訂金及付款方式細則
A. 繳付金額分為訂金及餘額,訂金為全單的50%或以上,收到訂金後等於確認婚禮的服務及日期。
B. 如客人因個人原因得到公司同意後可以在落訂時按個人需要支付更多訂金,一律視作訂金論,不可申請退還。
C. 餘額為全單的50%或剩餘未繳付金額,須於婚禮當日或之前繳付。
D. 客人如未能於合約列明之日期前繳付訂金,本公司即視作客人單方面取消是次婚禮服務。
E. 客人如非特殊情況(本公司擁有決定權)及非下方E\F\G下改期,本公司將收取全單之25%作為改期費用。更改後的日期需在訂金繳付日期後計一年內。
F. 如疫情持續,且政府收緊政策至20人或以下的婚禮,客人可享一次免費改期機會;如新日子政策再次收緊;客人可再次享一次免費改期機會;改期期限為原有日期之後一年內的可提供日子。
G.如訂單所列之新人於合約列明日期當日因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政府強制檢測公告(須提供核酸檢測短訊或衛生署強制檢測公告作證明)而未能如期舉行婚禮,將可獲得一次 免費改期服務,改期期限為原有日期之後一年內的可提供日子。
H. 如訂單當日香港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時,客人可以選擇繼續或推遲婚禮。如果客人選擇繼續進行婚禮,則每位駐場員工收取港幣$1000的附加費及實報實銷的士費用。如果客人選擇因上述原因而推遲婚禮,可以免費改期原有日期之後一年內的可提供日子。
I. 任何情況下,包括取消訂單,所有已支付訂金均不可退款,不可轉讓且不可交換。
J. 如客人因私人理由欲改期,而未能提供可預約之日期;或欲取消服務,訂金繳付一年後,客人已繳付之訂金將會失效。
K. 訂金接受FPS、銀行本票、現金或私人支票繳付。
L. 如以銀行本票或私人支票付款,抬頭請寫"Black and white studio Limited” ,餘款則不接受支票。
M. 場地服務內容詳情及價格以最新價目表為準。
N. 經本公司代訂的到會食物及飲品不是由本公司提供。訂金為全單的50%或以上,需要三個月前落訂;落訂後,食物份量人數可加不可減,尾數需要一個月前付清。
O. 經本公司租用旅遊巴的費用包括司機和油費,不包括泊車費及來回隧道費或過橋費(實報實銷); 用車時間於8時30分或之前開始,客人須支付早費港幣$100/小時。 偏遠地區,包括(馬灣、伯大尼、東涌、愉景灣、迪士尼、落馬洲、山頂,另加收費,每點港幣$300),(沙頭角、大埔、粉嶺、上水、錦田、元朗、天水圍、屯門、西貢、烏溪沙、馬鞍山、香港仔、淺水灣、赤柱、石澳、薄扶林、數碼港、鴨脷洲等,另加收費,每點港幣$200)。
P. 客人可支付港幣$1000留位費以保留證婚日期及時間。每次可保留一星期,留位費不設退款。
場地租用細則
A. 場地使用之時間,須根據此合約中服務範圍所示之時間為準則,如提早或逾時須加收附加費用,每小時港幣$2300。
B. 如在本場地飲食,本公司將收取場地飲食附加費港幣$1000;如在本場地飲食並飲用酒精飲品,本公司將收取場地酒精飲品附加費港幣$1800。
C. 本場地不設存放服務,所有場地佈置之物品須於合約之服務時間開始後才可搬入會場;如在合約列明的場地租用結束時間完結前未能清理場地(即還原至交場開始的狀態)則視為逾時,需附加額外時間費用。
D. 場地禁止使用碎紙花炮。客方必須保持場地清潔,並在場地租用結束時間完結時,帶走及清理所有廢物。否則客方必須支付額外清潔費用。
E. 如客方(包括客人之賓客)損毀、遺失或塗污場地/設施等,客方必須賠償本公司因而導致的所有損失。
F. 租場攝影限12人,超過上限每位每小時收取港幣$50;如有任何相關證婚儀式,即使人數不超出12人,均會視為證婚租場,須繳付證婚場地租用之收費,並補回差價。
G. 本公司為客人提供之證婚場地租用服務及租場攝影服務,服務範圍只包括提供場地,不包括婚禮策劃及駐場員工技術支援,本公司會提供影片教學使用場地。如需駐場員工,客人須繳付額外員工費用。
婚禮套餐服務細則
A.攝影師攝錄師
1) 攝影師和攝錄師如需在上午8時半前開始服務,將會有早費衍生;早費為每位每小時港幣$1000。
2) 攝影師和攝錄師如需在上午9時前開始服務,客人須支付每位攝影師及攝錄師交通費,攝影師和攝錄師會提供的士交通單據,實報實銷。
3) 半日婚禮套餐和全日婚禮套餐中,不論服務開始時間,客人須支付每位攝影師及攝錄師交通費,攝影師和攝錄師會提供的士交通單據,實報實銷。
4) 攝影師和攝錄師加班費用為每位每小時港幣$600。
5) 於確認使用服務後,套餐中攝影師/攝錄師訂金將會給予該攝影師/攝錄師作留期之用,故客人如想轉為選用其他攝影師/攝錄師,該部份訂金不設退回,客人須支付新攝影師/攝錄師訂金;尾數則不受影響。
5) 攝影之所有相片均會經過調色及飾選,已調色及飾選之相片會在以下稱為「已調相片」。
6) 「已調相片」會雲端連結以.jpg格式交付,如需要raw格式相片,可以以每張港幣$200購買。
7) 攝影之影片分為(精華片段)highlight 及(完整影片)full version 兩段影片。
8) 攝影之影片會雲端連結以MP4 1080p格式交付。
9) 攝影之精華片段時長不超過七分鐘。
10) 攝影之相片/影片均會在三個月內交付給已完成證婚之客人。如本公司需更長時間,例如旺季時段,本公司會先與客人預先商討切實交付時間安排。
11) 客人收取檔案後需自行備份,本公司只為客人保存檔案三個月。
12) 全日婚禮套餐的攝影師及助手的交通安排,須由本公司與客人預先共同製定方案,以配合客人當日安排。 偏遠地區,包括(馬灣、伯大尼、東涌、愉景灣、迪士尼、落馬洲、山頂,另加收費,每點$200),(沙頭角、大埔、粉嶺、上水、錦田、元朗、天水圍、屯 門、西貢、烏溪沙、馬鞍山、香港仔、淺水灣、赤柱、石澳、薄扶林、數碼港、鴨脷洲等,另加收費,每點$100)及實報實銷的士费用。
13) 客人須為工作人員安排服務時段内之交通及膳食,以便工作人員跟隨客人進行拍攝。
14) 如攝影當日香港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時,每位攝影師攝錄師及助手須收取港幣$1000的附加費及實報實銷的士费用。客人必須同意攝影師 攝錄師及助手只能在安全的地方和情況下提供服務,及當日不設外景拍攝。
15) 天氣或環境等不可控制因素(如下雨、景點维修等)皆有可能影響攝影質素,本公司不會對攝影之相片和影片負上任何責任。
16) 即影即印服務包括不多於200張相片,附一位工作人員協助列印及製作相片。相片可自定相框圖案(自定圖案需於婚禮前一個月遞交),或使用本公司預設的相框 圖案。如非本公司攝影師,該攝影師需配合本公司之要求進行列印服務。
17) 即影即印的相片內容只限於客人與來賓的合照,為盡量協助每位來賓得到合照的相片,客人可額外安排人手協助標記列印的合照及數量,即影即印的服務時間由 合照時間開始到完場為止,完場後不設任何補印服務。
B. 主化妝師及姊妹化妝師
1) 化妝師如需在上午6時半前開始服務,將會有早費衍生;主化妝師早費為每位每小時港幣$1400,姊妹化妝師早費為每位每小時港幣$800。
2) 不論服務時間,客人需支付化妝師交通費,化妝師會提供的士交通單據,實報實銷。
3) 化妝師加班費用為每位每小時港幣$800。
4) 主化妝師主要負責為新娘化妝,姊妹化妝師則負責為姊妹、新郎及長輩化妝。
5) 姊妹、新郎及長輩化妝時間每位不多於45分鐘,總化妝時間不超過3小時;若超過3小時,則會加派一名姊妹化妝師。
6) 全日婚禮套餐中,化妝師的交通安排,將會由本公司與客人共同預先商議方案,以配合客人當日安排。
7) 證婚套餐均附贈試妝服務乙次(化妝師需為與本公司合作的化妝師),需經本公司協助安排,試妝時間為三小時;如需安排多於一次試妝,客人須支付試妝費, 試妝費為每次港幣$800。
8) 試妝妝容只供現場體驗,除已預約到本公司合作之婚紗公司試婚紗禮服外,試妝服務將不設帶妝離場。
9) 客人於試妝後,一旦確認選用為其試妝的化妝師,套餐中化妝師訂金將會給予該化妝師作留期之用,故客人如想轉為選用其他化妝師,該部份訂金不設退回,客人須支付新化妝師的試妝費和訂金;尾數則不受影響。
10) 偏遠地區,包括(馬灣、伯大尼、東涌、愉景灣、迪士尼、落馬洲、山頂,另加收費,每點港幣$200),(沙頭角、大埔、粉嶺、上水、錦田、元朗、天水圍、 屯門、西貢、烏溪沙、馬鞍山、香港仔、淺水灣、赤柱、石澳、薄扶林、數碼港、鴨脷洲等,另加收費,每點港幣$100)及實報實銷的士費用。
10) 所有新娘化妝服務所使用的飾物只限新娘使用,並會按禮服件數配給;借用期為2日1夜,並需支付按金。
11) 本公司不設洗髮服務,髮型設計服務只限於潔淨及乾透之頭髮上。
C. 司儀
1) 司儀團隊由本公司安排提供服務 。
2) 婚禮前2個月我們會為婚禮當日安排司儀,包括一次事前實體或視像會議 。
3) 指定司儀服務需要另加港幣$1,000附加費用(需要先確定司儀檔期)。
4) 司儀服務只限婚禮活動性質,如果需要更改宴會地點或服務時間,服務價錢另議。
5) 如有改期,超過一年未能確定新日子或原定司儀沒有檔期,本公司則會安排司儀團隊中其他成員代替。
6) 如需司儀以指定語言服務,需要繳付附加費(最少為港幣$500,需按情況報價)。
7) 合作司儀在非本公司場地,所收費用並不相同,如有突發改變場地,中間所產生之差價將需由客人負責。
D. 律師
1) 如需律師以指定語言服務,需要繳付附加費(最少為港幣$800,需按情況報價)。
E. 婚紗禮服租借
a.
1) 婚紗公司租借之所有財物,須由客人親自安排租借/試身/提取及歸還。
2) 所有婚紗禮服租借期為3日2夜。
3) 確定訂單後,租借期一個月前可轉換款式。
4) 選定款式後,如需轉換款式,需每件收取港幣$800行政費。
5) 租借期前約兩星期,將會通知final fitting 日期及時間。如需指定日期,請提前預約。
6) 於final fitting後,除因惡劣天氣或婚紗公司接納的原因,客人無故取消,將視為自動放棄,將不退還費用。
7) 客人於試衫後,一旦確認,套餐中禮服訂金將會給予該婚紗店作留期之用,故客人如想轉為選用其他婚紗店,該部份訂金不設退回,客人須支付新婚紗店的試衫費和訂金;尾數則不受影響。
8) 租借費用包一次免費改衫服務。如需多於一次以上改衫,將會收取額外每件港幣$500作預約師傅之費用。
9) 婚紗禮服如有損毀,必須以原價賠價。如禮服沾上油漬、蛋糕漬、紅酒漬、血跡或染料,也請如期歸還,由婚紗公司處理,並會視乎情況收取清潔費每件港幣 $1000。
10) 如客人未能如期歸還婚紗禮服,需每日每件收取$800行政費。
11) 此訂單不可轉讓他人,如客人取消服務亦不獲退款。
12) 若懸掛8號或以上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公司將暫停營業。如客人須領取婚紗或歸還婚紗,將會作出特別安排。
13) 婚紗禮服一經借出,租借期即時生效。如借出後因特殊情況需更改租借期,需每件收取港幣$1200行政費。
14) 公司免費為客人因任何原因(包括惡劣天氣)更改或延遲租借期乙次,延長期限為最多12個月(以首定租借日起計算)。
15) 證婚套餐包括婚紗公司的試衫服務一次,由本公司協助安排。如試衫多過一次以上,不論任何合作的婚紗公司,客人須支付每次港幣$800的服務費。
b.
1) 婚紗公司租借之所有財物,須由客人親自安排租借/試身/提取及歸還。
2) 客人如並未有確定使用日期.其服務亦必須於服務合約生效後18個月內使用並不能退款,更改日期須於最少一個月前通知。並只可免費更改一次。請注意,更改 日期或會導致已選的婚紗、晚裝、男裝及花車等與其他客人撞期,如是著便須轉款。
3) 所有租賃套餐為期3日2夜,客人如須延長租借期,則須另付延期費用及必須取得本公司同意才可。如客人未經同意下遲還衣服。本店會於按金內扣除每件每日港 幣$2800賠償費用。
4) 如客人所選的婚紗或晚裝因為其他客人遲還或損毁.本公司將為受影響的客人免費轉款一次。
5) 媽媽裙只限一次試身(需安排在新人試身服務内其中一次),可試四件,不設轉款。
6) 婚紗、晚裝及男禮可以免費轉款一次,其他服飾不可轉款。額外轉款收費為每件港幣$500。
7) 如試身次數已用完,客人須另付$800購買多一次試身服務。
8) 所有婚紗/禮服如需改工,每條需要收取港幣$200改工費。
9) 不得轉換任何租貨類別 。除非已得到經理同意並於單上列明及加簽作實。
10) 所租用的Grade A及Grade B婚紗、晚裝及禮服等衣物如有污漬,染色,沾滿草,客人需付港幣$1000清潔費 。
11) 如有遺失、損毀或不能去除的污漬( 如紅酒和血漬等),顧客需按照婚紗晚裝之原價賠償。
12) 婚紗禮服恕不出租作任何於沙灘、野外、泥地或濕地之活動用途。飾物配件等物品需按損毀程度賠償。
13) 於本店租借的花球不可用作拋花球儀式。如有損毀。每個港幣$1000。
14) 如有任何爭議,La Mona Bridal 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證婚套餐包括婚紗公司的試衫服務一次,由本公司協助安排。如試衫多過一次以上,不論任何合作的婚紗公司,客人須支付每次港幣$800的服務費。
c.
1) Wedding & Evening Gown Rental period: 3 Days 2 nights. For extending the rental period, we will charge $800/item per day.
2) Gown(s) PICK UP time: After 3:00pm (One day BEFORE big day) .
3) Gown(s) RETURN time: Before 3:00pm (The Day AFTER big day) .
4) Clients are allowed to change the style of the selected wedding gowns one month before the wedding day. For changing the gowns within one month, we will charge HK$500/item.
5) The remaining payment has to be settled once the rental gown(s) has been selected in the 1st meeting.
6) Security Deposit: Charmaine Dress HK$2,000/Item (Cash Or Cheque), Designer Brand Dress HK$5,000/Item (Cash).
7) Clients should check the gown(s) before collection and inform us of any defects found.
8) Clients MUST return the gown(s) on time. Overdue charge per day is 50% of the rental price and will be deducted from the security deposit.
9) Security deposit will be refunded once the gown(s) is returned without any damage and in good condition.
10) Cancellation / Re-schedule: At least one month before rental day.
11) An additional charge may incur in case of any amendment of rental date; the new rental date should be mutually-agreed, subject to availability.
12) Pickup or return gowns during Black Rainstorm Signal / Typhoon No.8 Signal is issued, an additional charge of HK$1,000 and taxi fee reimbursement upon receipts are required.
F. 印刷品及回禮
1. 名牌及迎賓牌設計一旦確認後不接受任何更改,客人確認設計後預計三星期製作時間(不包括公眾假期),成品可能會收物流影響收貨時間。
版權細則
A. 如相片效果理想,有機會公開社交平台或用作宣傳之用,如不想公開需於落訂時以文字形式一併提出,落訂後提出需收取$200行政費用,不設口頭提出。
責任細則
A. 如攝影服務當日,因客戶之臨時改動而導致所有不必要之責任及額外費用,均須由客戶負責。
B. 目的地實際環境如受不可控制之外在因素影響,如天氣/季節節目限定風景/臨時工程等,需由客人擔任風險。
C. 本公司毋須為攝影服務範圍以外及其他機構之費用及服務負上任何責任。
D. 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或任何職員無須對任何客戶及其賓客之損傷或死亡及任何財物之損毀或遺失負上任何責任,不論其損傷或死亡及任何財物之損毀或遺失是否由本公司、 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行為、怠延、錯漏、疏忽或嚴重疏忽所致。
E. 本公司為客人提供之客戶服務聯絡平台(WhatsApp,Instagram,Facebook),由於服務較為繁忙,訊息將未必於當天回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F. 租用其他公司之場地需符合該公司之使用細則。
G. 落單前請慎重揀選適合自已拍攝組合, 當一經確認後就不能更改。
H. 拍攝當日請準時到達如遲到者將於拍攝時間內扣減額不會另外補時。
I. 所有相片後期制作均以專業審美角度作為最終準則, 我方擁有如何後制相片成品之最終決定權(但留意如身體特徵胎記/疤痕/面部皺紋不會特別處理),同時亦有權拒絕已後 制的相片重修之權利及不合理的後制要求。
J. 本公司會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提供客人的婚禮服務得以按所需進行,以便客人能按需要使用此服務。
K. 如婚禮當日,因客人之臨時改動而導致所有不必要之責任及額外費用,均須由客人負責。
L. 本公司毋須為攝影服務範圍及婚禮統籌服務範圍以外及其他機構之費用及服務負上任何責任公司。
M. 目的地實際環境如受不可控制之外在因素影響,如天氣/季節節目限定風景/臨時工程等,需由客人擔任風險。
F. 本公司毋須為攝影服務範圍以外及其他機構之費用及服務 負上任何責任
N. 如進行外影請留意自身安全,如不幸發生意外,我方不會承擔任何意外的責任。
O. 因應情況我方有權隨時更改任何訂單條款,而毋須事先通知
P. 如有任何爭議Black & White Studio Limited擁有最終決定權
法律細則
A.本協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效力。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所有最終決定權。在其他文件條款與本協議條款和條件之間有衝突時,將以本協議的條款 和條件為準。
B.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有權利不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包括但不限於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之客人提供服務以及場地,並有權利要求客人之賓客及其工作人員離開本公司之場地。
客人的賠償責任
A. 客人擬定之婚禮日期,一經繳付訂金確認後便不可更改或取消。如客人更改或取消,本公司有權向客人索取訂金金額作為賠償。
B. 如客人取消婚禮服務,除非其負責人或職員嚴重疏忽或蓄意違規所引致,否則客人須就本公司,因客人取消婚禮服務而蒙受損失,以及可能提出或面對的一切法律行動或訴訟,可能招致的任何性質的責任、索償要求、付款要求、虧損、損失、成本、費用及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律師費用)作出賠償。
C. 顧客如沒有於婚宴當日出現繳付餘額或於婚宴當日拒絕繳付餘額,本公司有權向顧客追討對本公司帶來的相關損失。
修訂與終止細則
A. 本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訂優惠及細則的權利。
B. 本公司可能隨時調整價格、優惠及細則並不會發出通知。但調整之價格及優惠只適用於尚未繳付訂金之客人,已簽署並繳付訂金之合約則不受影響。
C. 本公司可隨時及不時修訂本條款及/或增補新條款。本條款的任何修訂及/或增補。若客人於修訂生效日當日或其後,繼續保留或使用此服務,此等修訂即對客人有約束力。網頁版為最終版本,如有更新版本恕不另作通知
D. 本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合約,但必須於婚禮舉行前之六個月前通知客人並退回所有訂金,否則本公司必須於婚禮前合理時間内為客人安排同等價值之婚禮統籌服務。